Thursday, July 06, 2006

我的三條三

車子駕久了,就習慣了。像男人,在一起久了,過程不論愉快或否,都會無意中被影響出一些習慣或偏好。
我駕的perdana原本是媽媽駕的。高二學會駕車后,就一直讓我駕到現在。perdana基本上沒有什麽好挑的,缺點不過是太大輛和很吃油。車子大其實也不是壞事啦,反而駕習慣了還覺得小車真的太擠了呢。吃油,其實還好啦,不然怎麽可以飆車哩,而且暫時還是刷爸爸的卡打油的,所以還好哦。就好像大只或胖胖的男人,雖然很能吃,可是反正我也喜歡煮,如果遇上了也沒什麽挑的。而且胖胖的男生看起來好像都比較寬容好相處哦。
2年前迷糊中把perdana屁股撞上豬頭。哦不。是柱頭。那時候媽媽提醒我說,“豬頭,豬頭”,我一下會不過意,碰一聲,才知道原來是柱頭。這種要命的暱稱以後我都不想被取,著實讓人心神恍惚。話説回頭,屁股撞破了一點,2年后的現在都還沒拿去修。因爲車子還能走動,撞過了的車反而更好駕。不必當心會被偷被搶,而且,就是駕久了,習慣了,覺得很好駕。偶爾爸爸會幫我拿去維修,畢竟車齡也有10年多了啊。是啊,不知不覺都要10年了。我沒有很照顧他,也不愛洗車,車裏面積塵,車外面有鳥屎,可是卻還是一起那麽久了。
哦。想起了一件事。大約4年前我曾經差點在他的懷裏死去。飆車在午夜雨后的路上拐彎,車子離心力突然變很大,pang pang pang就撞上divider,打轉了540度,停在肺炎醫院和tawakal醫院前面。如果尾隨有車的話,我可以肯定今天我已經不會在這裡那麽悠閒地寫部落了。於是從此以後我再也不敢在那裏跑快了。:P
舊了的撞過了的車,你可以肆無忌憚地在路上割來割去,可以停泊在路邊不怕有人偷,駕得非常舒服。經歷過挫折的男人,如果學會懂得珍惜和體諒,大概也會像舊車子一樣好駕(奴)吧。呵呵呵。
所以爸爸遲遲沒有幫我把車子送去打makat,噴漆,我一點都不在意。要是換新了,我還真會不習慣呢。